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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小鱼!
很多人合伙做生意都会经历以下四个阶段:
初期“同心同德”
中期“同床异梦”
后期“同事操伐”
最后就剩下”同归于尽”了
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?这其中有三个坑,千万不要踩。

合伙做生意千万不要犯的三个错误,你踩坑了吗?

一.以情意合伙
几个初中的同学过去关系不错,喝了点酒就开始拍着胸脯说一起做个生意,五个兄弟每人平均二十股就要开干,这样的合伙,基本上必死无疑.
因为股份一但平均就意味着没有老大,也就是没有能拍板的决策者,每一个股东都以为自己是老板,导致谁都管不了谁.
什么事都要开会,什么事都要一起,大家拍板才能做决定,但凡有一个股东有意见,这个方案就无法执行,这会浪费你很大的执行时间,这种内耗非常的严重,同时相互又无法制约彼此,无法管理,于是就会出现一个这样的局面,有活都不愿意往前冲,有钱赚大家都往前挤,过去大家是好兄弟,以谈情义为核心,现在要合伙创业,当然是以钱为核心,情谊一旦讲多了,那就是一种障碍。
所以一定要记住,股份绝对不能平分,一定要有一个大股东做老大,公司里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平等,但是角色和角色之间不能平等。
二.股东没有岗位工资
很多人都觉得,大家合伙在一起做生意,只要每个月有分红就可以,有没有公司无所谓,这是大错特错的。
虽然大家都是股东,但是每个人对公司的贡献是不一样的,所以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贡献,与相应的岗位工资,哪怕你的公司是亏钱的,你也要给股东开工资。
就比如说有个股东干活比较多,那你当然要给他工资高一点,如果没有股东的公司,就会导致一个现象,就是干多干少都一个样,干好干坏都是一个样,凭什么人家会给你干呢?你的企业你的生意还会有干劲吗?
所以一定要让那些干的好的干的多的股东拿到工资,要让那些懒惰不干活的人扣除他们的工资,同时要对那些懒惰不干活的股东进行惩罚,不是说你做了股东你就可以旱涝保收的,一个企业必须要有管理条例。
你没有规章制度,你的生意都做不下去,所以作为一个企业生意的老大,你必须要对股东有一个制裁权,所以你必须对那些不作为偷懒的股东进行制裁,收购他的股,并且给他踢出局,有了这些条例,那些股东就不敢胡作非为,不敢偷懒。
三.如何去分家
跟任何人合作之前,一定要”先谈分手”,结婚都需要婚前的财产公证,就是做好一些分手的机制,定好分手再结婚,对大家都是一种保护。
股东合作的时候就要签好合作协议,比如说五年有效期,这五年之内公司还没有赚钱的情况之下,谁要是想退出的话,四个字净身出户,把他的股份转给其他的股东,这种情况就能保证在你公司不赚钱的时候,防止别人退出管你要退补钱,你公司都没赚钱,哪有钱退给他,这就是一种不仗义的行为。
先立规矩再做生意,把这些所有的机制都定好了,再去研究合伙做生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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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做生意千万不要犯的三个错误,你踩坑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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